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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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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竟然都到雍家菜馆吃过饭!

馆子里的所有人,除了周氏这个女流之外,从雍老爹到小学徒,再到两个伙计,一个不落地被拿到了公堂上。

一顿板子打下来,小学徒供说:雍老爹想卖了馆子回老家,便想在卖之前多赚点钱当路费和重新开张的本钱。为了节省成本,把家里病死的瘟猪肉当了原材料做菜,拿自制的赤酱压味提鲜。

衙役上门去抄,居然真的在厨房的一个坛子里,发现了被赤酱腌制过的几块猪肉。而雍家几天前,的确有一头猪拉肚子拉死了。去挖开用石灰深埋的猪尸一看,那头猪腿背上的肉竟然都被割掉了!

这下人证物证俱在,雍老爹被动了大刑,终于扛不住,招供了。

按朝廷律法:故意贩售变质或有毒食物,致人死亡的,判处绞刑;致人重病但未死的,杖六十,徒一年。

雍家这个案子,没有人死,但有多人拉肚子拉到虚脱,险些送命。雍老爹便被判了一个杖八十、徒一年的刑罚,另赔受害者纹银若干。

雍老爹本就不年轻了,被这一番折腾,不等出狱便死在狱中。为了赔银子、上下打点,周氏不得不把那个小院子贱卖给了那家大户,又把自己的嫁妆、家中稍稍值钱一点的东西都当的当、卖的卖,折腾了个干净。他们家,也不得不从原来的住处,搬到了现在的那座破院子里。

“我爹那个人,胆小,谨慎,有时候也会有点倔。他对我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:做人要有良心,昧心钱不能赚,否则早晚将老本儿也赔出去。这样一个人,又怎么可能割了死猪肉做菜给客人吃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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