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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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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一时间不知怎么开口。最后还是乐队的主唱抢过他的手机,发了条微信。

不成想北溪真的答应参加,言辞间还谈起俩人训练的旧事。杨晋特别开心,一时激动还问她:要不要上台合唱《途中》?

发完他就后悔了,北溪现在的身价估计唱一首歌要好几百万吧,乐队付不起。

【北溪:好啊,什么时候排练一下,好久没唱这个了。】

看到她愿意,杨晋还是很开心的。《途中》是俩人一起写的歌,描述了追梦路上的艰辛。组了乐队这歌都是给队长唱,但在最初的时候,是北溪唱、他和音的。

【草莓诗社杨晋:嗯……我们没钱,所以算了吧。】

【北溪:不收钱的!】

啊!还是当初的女孩子,又聪明又赤诚,即使成了大明星也没变!

杨晋觉得眼睛都有点发胀,铁汉柔情,差点就落泪了。

北溪两次赶来他们偏远的工作室彩排,每次都特别认真。她好久没唱摇滚了,但嗓音和技巧依旧无能能敌。

《途中》这首歌果然最适合她唱。

乐队的人都被她的实力震惊了,一商量这首歌被放在最后做压轴。

演唱会当天,在北溪上台前,杨晋难得拿起话筒进行了简短的介绍。

“呃,你们还记得《途中》吗?”

能来这个几千人露天演唱会的人都是忠实粉丝,自然一呼百应。

杨晋笑一下,“这首歌是我五年前创作的,当时是和一个姑娘一起写的。”

他这么一说,台下的粉丝纷纷开始起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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