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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终终,终于完结了。
这是我此刻最突出的感受。
罚酒的字数最终停在了297.5w。
好长啊,六百多天,将近三百万字,我终于写完了。
上架都写感言,完结当然也不能少。我的心态肯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不过有一点还是一样的,我的感言,是写给读者的,同样也是写给自己的。
我记得有聊的来的读者说,浅野信繁和我很像。或许吧,由于笔力不足,我只能把自己的部分性格赋予信繁,但我想那一定是最好的一部分。
前前后后近两年的时间,我几乎每一天都和罚酒一同度过。
我会因为写到激动的情节高兴得团团转,也会因为卡文崩溃大哭。
对于我这样第一次写大长篇的作者来说,这种感觉真的很奇特。
两年时间足以让陌生人成为好友,足以化解一段仇恨,足以让我意识到,原来我的书不再只是写给我自己看的,对待笔下的人物,我不能自私地完全赋予我一个人的想法。
编辑总是提醒作者要坚定自己的初心,不要受读者影响。
但这怎么可能呢?
毕竟他们也是一些深深爱着信繁的人啊!
我是浅野信繁的创造者,尽管我一直开玩笑说自己是后妈,但理论上来讲我应该是亲妈的,对吧?更多时候我却觉得自己像乙方,而我的甲方有很多个。
众口难调,我一直都知道我不可能设计出一个让所有人都喜欢的角色,也不可能给大家呈现一个所有人都满意的结局。但我仍然会尝试着根据大多数人的看法修改大纲和细纲。除了这些小小的变动外,这本名为《柯南之敬酒不吃吃罚酒》的书,仍然还是我记忆中最初的模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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